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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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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法规标题: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
  • 制定机构: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人事厅、广东省教育厅、广东省科技厅
  • 发布日期:2007年02月26日文书字号:粤人发(2007)74号
  • 生效日期:2007年02月26日效力级别:联合发文
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
粤人发(2007)74号


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,省直和中央驻粤单位:

为加强和改进留学人才的引进工作,提高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、实效性,遵照人事部、教育部、科学技术部、财政部颁发的《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》的精神,我们制定了我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实施办法,现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贯彻实施。对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界定是一项重要和严肃的工作,各地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对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鼓励。其他单位和中介机构不得开展此类身份界定工作。执行中有何建议和意见,请与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。

附件:1.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实施办法

2.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申请表

3.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证书

广东省人事厅

广东省教育厅

广东省科技厅

广东省财政厅

二○○七年二月二十六日


附件1: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实施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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